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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府空氣污染防制業務部份權限委託榮讚環境科技有限公司辦理。

刊登日期:2016/12/14
發文日期:2016/12/14
發文字號:府環空二字第1053648744號
主旨:公告本府空氣污染防制業務部份權限委託榮讚環境科技有限公司辦理。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6條第1、2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條。
公告事項公告: 行政程序法第16條第1、2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條。一、委託期間:自105年11月11日起至106年6月30日止。
二、委託事項:委託榮讚環境科技有限公司辦理本縣離島工業區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洩漏篩檢及濃度檢測(以紅外線影像氣體微漏偵測儀及火焰離子偵測器進行篩檢及檢測)。